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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隨著資訊化社會的來臨,網路之普及應用,許多政府機關與民間企業都相繼採用電腦設備,透過網路處理業務及對外提供服務,如果沒有完善之姿通安全防護措施,易於遭受電腦駭客入侵或受病毒感染,將影響國家社會安全,故總統於八十九年八月三十日核定「建立我國通資訊基礎建設安全機制」案,九十年一月十七日行政院第2718次會議通過,並於二月五日經字第007431號函發布:


一、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草案總說明

二、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


教育機構資安相關法規

icon政府機關(構)資訊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施行計畫


icon台灣學術網路保護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措施

icon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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